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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通知,2019年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正式启动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对象
2019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(含专升本),可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1.《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》。
请按照申请《列为学士学位授权授予专业审核指标体系(试行)》(最新版),对专业进行梳理,填写简况表各项目。
2.有关实证材料(包括:专业培养方案、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安排表、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等)。
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于3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jxpgb@sdju.edu.cn。
三、工作进度
1.4月上旬,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校内、外专家进行学士学位授权校内自查,重点检查各专业的毕业设计环节,并了解实验室建设及使用情况等;
2.4月中旬,专业对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,报送材料定稿装订;
3.4月17日,材料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(网上申报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仔细阅读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;
2.《通知》要求:凡是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或高校,必须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或单位审核。逾期未完成此项工作,不得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,学位授予信息将无法备案。由此对学位授予工作造成严重后果,将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,并在全市通报批评。
附件1: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》.doc
转自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2019年3月12日